4月15日,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正式开始申报。此前,国家艺术基金在今年2月2日公示了955项2018年度资助项目名单,同时发布了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这表明经过4年的努力,国家艺术基金进入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监督和结项验收的“标准时间”,方便项目单位的申报和运行,也让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更规范有序。
4年来,国家艺术基金累计立项资助项目3089项,立项资助资金26.22亿元,既有具备精品品相的项目,又有服务艺术事业长期发展的基础性项目,资助项目成果显著。
1、并轨“年度”运行周期
“标准时间”意味着项目申报单位能提前准备,以“年度”的周期安排工作,符合艺术单位和机构生产、管理的实际。以后每年2月开始发布国家艺术基金发布的指南,4月—6月申报。一旦立项,第二年的年初正好开始实施项目,再接受监督,最后结项验收,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安徽省黄梅戏院院长蒋建国从演员成为“掌门人”,深知院团管理的重要,他说:“演出单位一般都要在年初安排好一年的档期,国家艺术基金的‘标准时间’与院团的年度安排并轨,就可以把艺术基金的项目提前纳入到院团的创作和表演中,保证人员和档期,保证效果和质量,更能兑现申报时的承诺,交上令人民满意的艺术答卷。”
“为了符合艺术单位的工作节奏,国家艺术基金硬是改变了自己的工作节奏,把方便留给院团,把挑战留给自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韩子勇生动地形容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状态:“零起点”出发,“一轨变三轨”,用4年时间完成了5年的工作任务。从评审的“一轨”变成评审、实施、成果运用的“三轨”,高效地打通了艺术基金工作的全流程,确保了“标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