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0日,一桩陨石官司在新疆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开庭,但未当庭宣判。作为中国陨石第一官司,它有“三大”:一是陨石体型大,单体重达17.8吨,为中国第二、世界第四大陨石;二是时间跨度大,从1986年7月被牧民朱曼·热阿玛扎恩在自家草场发现,到2011年鉴定为“陨铁”后被当地政府收走保管,之后一直被发现者追讨再到如今立案;三是社会影响大,陨石作为地外飞来之物,科学研究价值高,收藏价值同样高,但归属权问题却始终处于空白状态。
在法律法规的留白中,无数的大小陨石被“陨石猎人”私下瓜分,有的成为国内陨石藏家的新财富,有的被倒卖出境高价出售,其中一块重量超过一吨的陨石,流出境外后被切割成数块,每克售价高达300美元。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立法,中国的陨石收集与收藏逐渐形成一个个以各自利益为主导的漩涡,天上来,地上走,来无踪,去无影。每当有新的流星陨落,科研机构和人员只能与各种各样的“陨石猎人”比时间抢速度,甚至依靠行政权力暂时解决陨石的归属问题。
与1898年同样在阿勒泰地区发现的中国第一、世界第三大的陨石一样,这块处于诉讼中心的巨型陨石至今都没有命名。中国是一个接受天外陨石数量众多的国家,但在陨石收集方面却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因而,这次巨型陨石的归属权裁决及后续立法的可能性,成为民间陨石收藏者极为关注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