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亦有“道”——从端砚铭文辨伪
是砚作抄手式,亦宋砚旧形制,根据上面所列材料来看此砚亦算流传有绪。然而却不得不说一句煞风景的话,此乃一方赝砚。
此砚最大的问题出在铭文上。其行文虽亦颇合表章格式,然“钦惟我皇上御极以来二十有七年矣”一句却大谬。“绍兴丁丑”即绍兴二十七年(1157)。公元1127年,金兵虏宋徽、钦二帝北去,张邦昌放弃傀儡政权,引高宗于南京(今河南商丘)即位,年号“建炎”。至公元1131年正月遂改元“绍兴”。“绍兴”已是高宗的第2个年号。建炎共有4年,至绍兴二十七年,高宗在位已31年矣,何来“皇上御极二十有七年”之说?
铭文首句“绍兴丁丑三月二十一日集英殿赐第”,据明正统五年校刻本《梅溪王先生文集·后集》(即正统本)卷二赐第诗题为“丁丑二月二十一日集英殿赐第”,又雍正六年重刊本《宋王忠文公集》(即雍正本)第三十五卷赐第诗题及目录也均为“集英殿赐第丁丑二月二十一日”,其中“丁丑二月二十一日”以注文形式作两行小字。那么“丁丑三月”又从何而来?原来明正统本《梅溪王先生文集后集》目录中把诗题刻成了“丁丑三月”。作伪者在铭文后又抄录了这首赐第诗,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一情况。所以说上面的“皇上御极以来二十有七年”及“丁丑三月”均系作伪者故意为之,且把赐第诗拉来充当赐砚诗,其早已埋下伏笔矣。这便是古人作假与今人之不同处,可谓“盗亦有道”。
公元1157年,高宗以王十朋“经学淹通,议论醇正”亲擢其为进士第一,此是何等的荣誉和宠幸。然而当时或事后高宗究竟有没有御赐端砚与王十朋呢?我们遍翻《梅溪集》找与此相关之诗文而一无所获。《梅溪集》系按年编排,记载了王十朋得到大臣们所馈赠的礼物有书籍、端砚、御书(皇帝亲笔书法作品)等,唯独没有提到高宗御赐端砚之事。倘若确有高宗御赐端砚,似此无上荣耀之事王十朋定专有诗或文以记之,闻诗、闻礼兄弟刻书时亦定不会删去。
宋砚历来不乏造假,特别是名人砚,可谓真者寥寥,伪者比比。同为高宗御赐端砚,“宋高宗御赐王安道端砚”据笔者所知便有四方:二方在台北故宫,抄手式,一高一低;一方在重庆博物馆,乃李初梨氏所捐;另一方笔者曾亲寓目者,亦为高台抄手式,浙江省博物馆收藏。四方王安道小楷铭文如出一辙,仅个别字有异文,是又孰真孰假?
此“宋高宗御赐王十朋端砚”虽系一方赝砚,然其至晚亦系清中期旧物,又曾经丁立诚著录并李辅耀收藏及与温州之渊源关系,自当不失为一方名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