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人喜欢把器物叫做事件。把成组的器物以金银三事等相称。明·沈榜《宛署杂记·乡试》记载有“铜事件七福”。到了清代,曹公把香事有关的成组物件以“炉瓶三事”相称写进了《红楼梦》。
清代钱塘女诗人陈端生在弹词《再生缘》七十三回里也使用了“炉瓶三事”的说法。这里的“炉瓶三事”是指成组的焚香用具:香炉,香盒,匙筯瓶(或称箸瓶、铲瓶),瓶中插香箸、香铲。
中华香学源远流长,自上古始香具便伴随着国人一路前行至今。期间香具的传承、变换、发展,纷繁复杂,绚烂多彩。然而从古至今却罕有香具研究的专著。在诸如《香乘》等古代香学典籍里香具往往只是寥寥数语,语甚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