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保险产品三大误区
误区一:有大量针对珠宝标的的保险产品。事实上,除了平安集团等个别大型金融企业,为金银珠宝开发了专项保险产品的保险企业寥寥无几。针对珠宝的“保险”,一般是以普通财产保险附加险的形式而出现,并非这款产品的主体保险物。
误区二:珠宝发生的所有“意外”都可以保险。按照普通市民对于财产险、人寿险的惯常理解,“珠宝险”也应该为珠宝发生的一切“意外”负责,比如被盗窃了,被损坏了,或者因为自然灾害而丢失。
事实却是,“珠宝险”类型产品里,绝大多数都属于盗抢险产品,只对珠宝发生的盗抢负责,而不对其他意外负责。
误区三:5万元刚刚买来的首饰,保险价值也是5万元。标的珠宝到底价值多少钱,不是投保者自己说了算,而是保险公司请专人鉴定的。比如说平安保险的类似产品,就是请若干家国际知名的珠宝拍卖公司来定价。(井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