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审
1、由湖南省书法家协会、湖南省书法院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评审以篆刻印屏为主,对印文内容、文字正误认真审查。书法作品仅为评审参考,以示提倡。
2、本次巡展拟评出优秀奖作品10—15件;入展篆刻作品150件(附书法作品约80件),合计篆刻书法作品约250件(含特约)。
3、评选时间:2019年7月
4、评选地点:长沙市
5、评选结果报湖南省书法家协会和湖南省书法院审批后,在公开媒体予以公示。
6、为确保入展作者创作水平的真实,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在综合考评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基础上,严查代刻和抄袭行为。经面试评委组确定现场创作水平距离入展有较大差距的,取消入展资格;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有明确证据证明投稿印蜕中有抄袭他人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取消入展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取消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等处罚,其个人将列入展览必查对象,并三年内不得参加湖南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面试具体情况将在湖南省书法家协会网站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