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带红沁“鱼符”
符牌之初,可以追溯到夏商之际,当时还未有冶金术,以玉制的“牙璋”,在社会上起着后来“符节”的作用。但其时,也已经有以竹为体的竹符。金、玉、铜、竹、木;皆可为符,王上发布传达命令调兵遣将,王与将帅各执一半,合以验真伪。最早似乎应该是“玉符”,精圭和牙璋即是“符”的最早形态。其后则分为“铜符”与“竹符”。许慎《说文解字》释“符”字:“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汉人“符以代古之圭璋”。以竹代玉,故“符”字从“竹”。而从玉符到铜符一段历史,其实本来实物留存甚多,马衡也明确归“符”为历代铜器一类,但这一“金”而非竹的质地特征,却未在“符”的字形学上呈现出来。
汉文帝二年,为汉立朝后首开造铜虎符竹使符。见《史记》卷一〇《孝文本记》:“九月初,与郡国守相,为铜虎符竹使符”。请注意它的不同称谓:铜的是“虎符”,虎主兵,故遇重大国政要调动军队则用之。而竹的是“使符”,使多政事,是官府差遣公事勾当,专用“使符”。上刻者为官员的姓名籍贯、任职衙门,官位品级;卸任后纳还,作废终止。也有不记姓名的“使符”,可以传递移承,在下一任上连续使用。
如果说“使符”兼有明身份、立事功的“用”途,那么隋唐后,开始出现“鱼符”,只标身份,不重功用。不同官职,“鱼符”的等级自然不同。古籍和唐代大碑上每有“佩鱼”云云,兹举两例为证。《新唐书·车服志》:
——开元初……五品以上检校、试、判官皆佩鱼。
——中宗初,罢龟袋,复给以鱼。郡王嗣王亦佩金鱼袋,景龙中,令特进佩鱼,散官佩鱼自此始也。
更有《续资治通鉴·宋仁宗皇祐三年》记:“中书堂后宫自今毋得佩鱼,若士人选授至提点五房者,许之。”这就是说,佩鱼袋是一种等级资格,也有禁例,在重文轻武的北宋时代,只有“士人选授”才有这样的待遇;非科班出身,非士子,非选授则不准为之。
至于其中等级,则三品以上佩金鱼袋,五品以上佩银鱼袋。“附身鱼符者,明贵贱,应召命”。
由虎符而变为鱼符,始于唐高祖时。《旧唐书·高祖纪·武德元年》:“九月癸丑,改银菟符为铜鱼符”。又《舆服志》有更早的记载:“初,高祖入长安,罢隋竹使符,班银菟符”,这样,从“虎符”到“银菟符”、“竹使符”再到“铜鱼符”,经过我们梳理,可以说是经历了第一轮明显的符牌文化的历史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