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现有条件下,如何打破资金、人才、制度瓶颈,推动文创产业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美术馆人也有自己的思考。“文创产品开发应以馆藏资源为依托,在对馆藏内涵的深度挖掘基础上发散创意思维,形成植根传统但不拘泥于传统的创意模式。要深入了解观众群体偏好,鼓励产品研发过程中借助企业专业团队,在多方协作中总结经验、壮大人才队伍,如此才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同时,简单的展品衍生复制不能满足文创追求,文创产品销售应具备线上、线下等多种可能。”浙江美术馆党总支书记、副馆长杜群在总结小组讨论时表示,美术馆还应立足地域文化和本馆馆藏开发设计特色文创产品,举办区域性文创展示会,授权企业生产文创产品,与高校合作定制个性化设计产品等。
据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司企业发展处副处长陈桦楠介绍,近两年来,国家已在不同类型的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单位开展了试点工作,允许其依托馆藏资源,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发文创产品。“参与试点的美术馆单位共计22家, 2016年开发的文创产品为800多件,收入691万元;2017年开发文创产品1200多件,收入727.5万元。这一数据说明,美术馆文创产品开发的数量和质量、经营收入正在不断增长。”陈桦楠说,针对部分地区财政对文创产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意见》明确文化文物事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加强公益服务、藏品征集、继续投入开发、人员绩效奖励等。但在具体落实中,各地区并不统一。文化和旅游部将继续协调部委之间的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通过体制、机制鼓励大胆创新。一方面加强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另一方面搭建多样化平台,将企业资源、社会资源和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借助各种新业态、新渠道为文创产品开发提供更加广阔的交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