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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约定俗成的许多说法是,匜是商周时期用青铜铸造的一种洗漱器皿,但是迄今为止的考古与传世中,还未发现有商代的匜出土,最早出现于西周中期后段,流行于西周晚期和春秋时期。其形制有点类似于现在的瓢或舀水器,前有流,后有鋬,是其最基本的形制特征。变化主要是在底部,为了防止置放时倾倒,在匜的底部常接铸有三足、四足,或是圈足,底部平缓一些的无足。匜后鋬的变化也很大,主要是兽首形装饰的差异。有的有盖,有的体高,有的全身布满花纹,造型不一。
我们看到的匜几乎全是青铜铸造的,玉质地制作的匜器并不多。汉代以后出现了以金、银质地制作的匜器,还有漆匜。安徽博物院藏有一件宋代玉匜,说明这种仿青铜形制的玉匜一直延续了很长时间。但这时的玉匜不论是礼制或是组合上的特征,恐怕已与西周时的玉匜不可同日而语了。这件玉匜出土于周原西周遗址上,与附近出土的朕匜时代相近,造型奇特古朴,对于我们认识西周时匜、盉、盘之类礼仪水器与酒器的组合与使用提供了珍贵资料。朕匜虽然是青铜器,而且因为内底和盖共铸铭文157字,是现存最早的一篇诉讼判决书,被誉为中国“青铜法典”,定为国家一级文物。这件玉匜虽然不可与其比肩,但同时代、同遗址上出土,迄今还是玉匜之类器物的最早考古发现,对于后世历代同类器物的研究具有不可替代的参照借鉴作用,因此被定为国家三级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