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鉴证备案
“鉴证备案”一词源自于正规机构提出的鉴证备案理念。这本身是一项非常合理的小众化艺术品交易保障,却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自己开设或勾结一些“李鬼”鉴证备案机构,出具毫无意义的备案证书。并向藏家宣称如不去鉴证备案就无法出手。而山寨备案机构备案的费用远高于正规备案机构的备案费用,且技术含量远远低于正规备案机构。
五、文化产业包
文化产业包类型的艺术品欺诈更为复杂多变,名称各不相同。这种欺诈模式结合了虚假股市大盘+艺术品欺诈+非法集资+偷换概念等多种模式。将藏家的藏品估一个动辄上千万乃至上亿的高价,并将这庞大的虚高金额像股份一样拆分成数份。向藏家宣称将收购这件藏品99%的产品股份,由藏家自己出钱持股1%。并对藏家承诺在他们所谓的艺术品大盘上可以找到自己的艺术品文化产业包,当每股价格达到多少时,公司会收购的99%股份里的一定比例用现金支付给藏家。而藏家即使是前期购买自己藏品的1%所需花费的金额也是数十万元乃至几百万元不等。而这种文化产业包诈骗团伙的寿命往往不长且流窜作案,在一个城市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每个地方待数个月就卷铺盖跑路。而且在营业伊始,这种诈骗公司还会在本地高薪雇佣一些有名望的社会人士,如著名商人的家眷或退休干部等。这些人也是被害的一分子,不知道真相的他们还以为在做一件很大的项目,其实早已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当不法分子逃窜以后,本地雇佣的工作人员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退费合同
这种诈骗形式和第一种拍卖服务费相似,也需要藏家支付各种前期费用。但不同的是,这种艺术品公司会向藏家承诺一定卖到所预计的金额,如果约定时间内卖不到指定金额,艺术品公司会全额返还前期费用,乃至双倍赔偿。但是这本身就是一种非法集资的庞氏骗局,到一定的时间段公司会倒闭跑路,之前交付的钱就会血本无归。
七、无限拍卖
这种拍卖模式也基于第一种拍卖模式,前期收一定的前期费用。有所不同的是,不法艺术品公司会向藏家承诺仅支付一次费用,如流拍没有卖出去,下一次拍卖将免费上拍,再没有卖掉继续下一次拍卖。以此类推,直到卖出去为止。而艺术品公司本身没有真正的买家群体,藏品本身又严重虚高估价,拍卖多次也不可能会卖掉。而且这种艺术品公司也不会开多长时间,一两年就关门倒闭了。
八、后期费用
这种艺术品拍卖欺诈手段和大部分方式不同,接触过艺术品拍卖的藏家很多人知道一句话:收前期费用的都是骗子。所以这种公司就反其道而行之,不收一分前期费用。后期如果成交,收12%的佣金,如果不成交则要收取2%的流拍费。这类拍卖东西都会流拍,再加上前期虚高估价,光是后期收取流拍费就会赚得盆满钵满。